2015年度洛阳中心小学教师年度考核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校2015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区教育局文件精神和《洛阳中心小学教师综合评优办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我校全体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和代课教师(区教育局文件规定,顶岗交流的教师由接收学校组织考核)。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全面评价教职工德能表现和工作实绩。
组长:邵小武
副组长:张永方、戴鸿、端敏明、朱伟
组员:黄晓春、马亚芬、倪来富、许筱华、朱轶倩、沈芳英、王振方、邓瑞芳、秦 文、许丽梅、戈 伦、蒋仲良
三、考核内容
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德”和“绩”。
四、考核办法
1.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四个等次。
2.年度考核标准
(1)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管理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政治、管理业务素质一般,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
(2)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基本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政治、业务素质一般,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未完全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中存在一定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或造成责任事故。
3.考核办法:
考核采用《洛阳中心小学教师综合评优办法》与民意测评相结合的方式。
4.考核分组
考核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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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考核人数
(代课教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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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优秀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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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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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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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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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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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来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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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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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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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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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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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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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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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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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轶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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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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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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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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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芳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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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组(体育、科学、艺术、后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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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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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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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 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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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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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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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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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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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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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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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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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小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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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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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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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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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小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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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核程序与时间安排
⑴ 1月8日-1月12日:个人总结,填好三表。(完成《年度考核登记表》、《师德考核表》和《教师综合评优评分表》)。
⑵ 1月13日:对中层干部进行考核。
⑶ 1月14日:考核小组民主测评,复核三表,确定本小组镇优秀人员。
⑷ 1月15日:考核组民主测评,初评区优秀人员。
⑸1月18日:考核小组评鉴,确定考核等次,将考核结果通知本人。各考核小组将三表交会计室。(《年度考核登记表》中所有被考核人必须在页尾签名处签名确认)
⑹ 1月16日-1月22日:校内公示。
⑺ 1月22日:教育局、人事局审批。
5.注意事项:
⑴目前正在本校顶岗交流和结对交流的外校教师(不包括本校已派出的顶岗交流和结对交流教师),请在本单位有关考核表册的“备注”栏内注明“顶岗交流”或“结对交流”字样。
⑵2015年局招考录用的初次就业的新聘教师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考核结果填写“不定等次”;
⑶所有被考核人必须在《年度考核登记表》页尾签名处签名确认。到异地学校顶岗和结对交流教师“工作单位”填写接收学校名称,另请在页尾签名处旁注明派出学校单位名称,以方便材料归档。
常州市武进区洛阳中心小学
201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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