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2016年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2016年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的规定和要求,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营造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教育系统加强2016年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学习宣传,严把政策规定关
各单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系列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等作风建设相关规定,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严格把握政策规定,明确纪律红线,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学校要结合学校放假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开展专项部署,积极营造廉洁、文明、节俭的校园节日氛围。
二、严明纪律要求,做到“八个严禁”
要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切实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立起来,做到严于律己,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八个严禁”:
1、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2、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3、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4、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5、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6、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8、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三、树立良好形象,杜绝“节日腐败”
各单位要把元旦春节期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要求,强化责任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本单位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不足和薄弱环节,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决防止“四风”反弹。要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正面宣传、警示教育、短信提醒等各种形式,向广大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做到执行上级规定不打折,不变通,不走过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局纪工委将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形式,加大问责力度。对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主体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和兼职纪检监察员的责任。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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