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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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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顾静飞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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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 ·济慈(John·Keats,1795年10月31日-1821年2月23日),出生于18世纪末年的伦敦,杰出的英国诗人作家之一,浪漫派的主要成员。济慈才华横溢,与雪莱、拜伦齐名。他去世时年仅25岁,可他遗下的诗篇誉满人间,他的诗被认为完美体现了西方浪漫主义诗歌特色,济慈被人们推崇为欧洲浪漫主义运动的杰出代表。
济慈创作的第一首诗是《仿斯宾塞》,接着又写了许多优秀的 十四行诗,济慈?他的这些早期诗作收集在 1817年3月出版的第一本《诗歌》中。次年,他根据古希腊一个美丽神话写成的《安迪密恩》问世,全诗想象丰富,色彩绚丽,洋溢着对自由的渴望,表现了反古典主义的进步倾向。
1821年2月23日,他客死罗马,安葬在英国新教徒公墓,年仅二十五岁。如果天以借年,他能够达到什么样的成就,是难以意料的。但是人们公认,当他二十四岁停笔时,他对诗坛的贡献已大大超越了同一年龄的乔叟、莎士比亚和弥尔顿。
夜莺颂
约翰·济慈
我的心在痛,困顿和麻木
刺进了感官,有如饮过毒鸩,
又象是刚刚把鸦片吞服,
于是向着列溪忘川下沉:
并不是我嫉妒你的好运,
而是你的快乐使我太欢欣--
因为在林间嘹亮的天地里,
你呵,轻翅的仙灵,
你躲进山毛榉的葱绿和荫影,
放开歌喉,歌唱着夏季。
哎,要是有一口酒!
那冷藏在地下多年的清醇饮料,
一尝就令人想起绿色之邦,
想起花神,恋歌,阳光和舞蹈!
要是有一杯南国的温暖
充满了鲜红的灵感之泉,
杯沿明灭着珍珠的泡沫,
给嘴唇染上紫斑;
哦,我要一饮而离开尘寰,
和你同去幽暗的林中隐没:
远远地、远远隐没,让我忘掉
你在树叶间从不知道的一切,
忘记这疲劳、热病、和焦躁,
这使人对坐而悲叹的世界;
在这里,青春苍白、消瘦、死亡,
而"瘫痪"有几根白发在摇摆;
在这里,稍一思索就充满了
忧伤和灰色的绝望,
而"美"保持不住明眸的光彩,
新生的爱情活不到明天就枯凋。
去吧!去吧!我要朝你飞去,
不用和酒神坐文豹的车驾,
我要展开诗歌底无形羽翼,
尽管这头脑已经困顿、疲乏;
去了!呵,我已经和你同往!
夜这般温柔,月后正登上宝座,
周围是侍卫她的一群星星;
但这儿却不甚明亮,
除了有一线天光,被微风带过,
葱绿的幽暗,和苔藓的曲径。
我看不出是哪种花草在脚旁,
什么清香的花挂在树枝上;
在温馨的幽暗里,我只能猜想
这个时令该把哪种芬芳
赋予这果树,林莽,和草丛,
这白枳花,和田野的玫瑰,
这绿叶堆中易谢的紫罗兰,
还有五月中旬的娇宠,
这缀满了露酒的麝香蔷薇,
它成了夏夜蚊蚋的嗡萦的港湾。
我在黑暗里倾听:呵,多少次
我几乎爱上了静谧的死亡,
我在诗思里用尽了好的言辞,
求他把我的一息散入空茫;
而现在,哦,死更是多么富丽:
在午夜里溘然魂离人间,
当你正倾泻着你的心怀
发出这般的狂喜!
你仍将歌唱,但我却不再听见--
你的葬歌只能唱给泥草一块。
永生的鸟呵,你不会死去!
饥饿的世代无法将你蹂躏;
今夜,我偶然听到的歌曲
曾使古代的帝王和村夫喜悦;
或许这同样的歌也曾激荡
露丝忧郁的心,使她不禁落泪,
站在异邦的谷田里想着家;
就是这声音常常
在失掉了的仙域里引动窗扉:
一个美女望着大海险恶的浪花。
呵,失掉了!这句话好比一声钟
使我猛醒到我站脚的地方!
别了!幻想,这骗人的妖童,
不能老耍弄它盛传的伎俩。
别了!别了!你怨诉的歌声
流过草坪,越过幽静的溪水,
溜上山坡;而此时,它正深深
埋在附近的溪谷中:
噫,这是个幻觉,还是梦寐?
那歌声去了--我是睡?是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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