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政治局第13次集体学习时,就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问题进行了重要阐述。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讲话精神,对于发挥红十字会在培育和弘扬核心价值观中的作用,推进红十字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何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的“三个倡导”: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三个倡导”与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及人道主义救助工作具有很高契合度。红十字会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文明和谐社会建设中可以大有作为。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指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
从“人道”的角度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一层面涵盖了红十字人道主义的宗旨和理念。
民主、文明是人类从野蛮、低级社会向高级社会发展的根本标志。文明社会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就是对人的生命健康和人格尊严的保护尊重。实践和弘扬人道主义,是人类向高级社会行进的一条基本路径。试想,一个生命健康得不到有效保护、人的尊严遭到肆意践踏、到处泛滥人道灾难的国度何言民主与文明,又怎能变得富强与和谐?在这一点上,红十字人道主义精神与核心价值观在历史前进方向和目标实现路径上是不约而同、方向一致的。
从“博爱”的角度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二层面与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相通相融。
红十字博爱精神是百余年来人类追求和平进步、走向文明社会的一朵奇葩,是先进文化的重要元素。国际红十字运动规定了“公正、中立”的原则,其定义是“本运动不因国籍、种族、宗教信仰、阶级和阶政治见解而有所歧视,仅根据需要,努力减轻人们的疾苦,优先救济困难最紧迫的人”。而“中立”则恪守不带偏见、平等相待的原则。“公正、中立”原则是红十字运动的精髓。再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平等、公正”的表述,恰好与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之“公正、中立”相融合,与国人期盼达到的公平社会之美好愿望相对接。
从“奉献”的角度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三层面是塑造高素质的公民群体。
人们是否具有奉献的精神境界,是衡量社会风气的风向标,是社会成员之间能否和睦相处、真诚相待、友善相爱的基石。社会是由公民个体组成,其成员素质高低,最终决定全社会文明、进步、和谐的程度。假设公民个人素质整体低下,奉献阙如,诚信缺失,友善缺乏,甚至爱国思想都动摇了,那社会平等公正、国家富强和谐的大厦还能稳固吗?故此,红十字奉献精神与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观有着天然的趋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