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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治安管理处罚法》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发布时间:2026-03-05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沈华芳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洛阳中心小学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专题讲座

2026年春季学期开学之际,洛阳中心小学特邀洛阳派出所社区民警、学校法治副校长杨警官,为全体师生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专题讲座。本次活动围绕2026年1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重点解读涉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条款,为学生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屏障。

讲座中,杨警官结合真实案例与校园实际场景,从三大关键内容展开讲解,为同学们明确法律底线。

他指出,年龄绝不是违法行为的“护身符”。新法明确规定,已满14周岁未成年人实施严重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拘留;未满14周岁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警方会依法采取送入专门学校等矫治教育措施,破除“未成年违法不担责”的错误观念。

针对校园安全重点问题,杨警官强调,新修订法律首次将校园欺凌明确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无论是起侮辱性绰号、孤立同学,还是肢体冲突等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他鼓励学生遭遇欺凌时,及时向家长、老师和警方求助,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

同时,杨警官结合新增正当防卫条款提醒同学们,正当防卫的核心是保护自己,而非报复他人。面对欺凌与侵害,要第一时间寻求帮助,切勿采取过激行为,防卫行为不可超出必要限度,否则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次讲座内容通俗易懂,让全体师生清晰认识到,新《治安管理处罚法》既是规范行为的约束准则,也是守护成长的坚实保障。此次活动有效提升了师生的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为构建平安文明校园打下坚实基础。我校将持续开展多元化法治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敬畏法律、规范言行,让每一位少年儿童都能在法治护航下平安求学、健康成长。

(洛小通讯组 撰稿:沈华芳  摄影:陈晨  审稿:朱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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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发布时间:2026-03-05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沈华芳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洛阳中心小学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专题讲座

    2026年春季学期开学之际,洛阳中心小学特邀洛阳派出所社区民警、学校法治副校长杨警官,为全体师生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专题讲座。本次活动围绕2026年1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重点解读涉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条款,为学生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屏障。

    讲座中,杨警官结合真实案例与校园实际场景,从三大关键内容展开讲解,为同学们明确法律底线。

    他指出,年龄绝不是违法行为的“护身符”。新法明确规定,已满14周岁未成年人实施严重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拘留;未满14周岁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警方会依法采取送入专门学校等矫治教育措施,破除“未成年违法不担责”的错误观念。

    针对校园安全重点问题,杨警官强调,新修订法律首次将校园欺凌明确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无论是起侮辱性绰号、孤立同学,还是肢体冲突等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他鼓励学生遭遇欺凌时,及时向家长、老师和警方求助,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

    同时,杨警官结合新增正当防卫条款提醒同学们,正当防卫的核心是保护自己,而非报复他人。面对欺凌与侵害,要第一时间寻求帮助,切勿采取过激行为,防卫行为不可超出必要限度,否则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次讲座内容通俗易懂,让全体师生清晰认识到,新《治安管理处罚法》既是规范行为的约束准则,也是守护成长的坚实保障。此次活动有效提升了师生的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为构建平安文明校园打下坚实基础。我校将持续开展多元化法治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敬畏法律、规范言行,让每一位少年儿童都能在法治护航下平安求学、健康成长。

    (洛小通讯组 撰稿:沈华芳  摄影:陈晨  审稿:朱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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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洛阳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