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平安校园>>安全动态>>文章正文
洛阳中心小学开展交警进课堂活动
发布时间:2024-03-07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陈海斌

  洛阳中心小学开展交警进课堂活动

  为有效预防涉及小学生群体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提升小学生群体的文明出行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2月23日下午,洛阳交警中队交警走进武进区洛阳中心小学四2班的课堂,为学生们开展了一堂春季交通安全常识宣讲活动。         “衣、食、住、行”是人们生活中的四件大事。“行”就是交通,人人都离不开交通,每天,我们走出家门,大家就是一个普通的交通参与者。

  步行是同学们最基本的出行方式,在当前复杂的道路交通环境下,同学们更要懂得步行出行的交通规则和要求。步行安全包括为“五要、五不要”。五要:行人要走人行横道,走路时要集中精力,过马路要遵守交通信号灯,要走过街设施和人行横道,要认识交通标志。五不要:不要在道路上踢足球、玩滑板,不要嬉戏打闹,不要翻越护栏,不要随意横过马路,不要扒车、追车、抛物击车等。

  乘车时儿童乘车要坐安全座椅,不要让家长抱着坐车,乘车时不要将头或手伸到车外,不要随意向车外抛扔杂物。乘坐公交车时要依次排队上车,坐稳扶好。乘坐电动自行车时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课堂上,交警针对小学生的心理和行为特点,运用大量卡通图画,吸引学生们学习注意力。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带领大家认识学习了人行道、斑马线、信号灯等交通标识的功能。讲解了乘坐私家车、公交车、电动车及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等需要注意的事项和常识。通过和学生们互动交流,引导学生主动认识错误的交通行为,从而自觉增强安全出行意识。

  最后,民警鼓励同学们:争做文明守法的优秀小学生,同时“小手拉大手”,带动家人共同关注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共建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平安出行,快乐成长。


附件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