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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省义务教育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3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王振方

关于使用省义务教育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市教科院、局属及有关学校:

2015年我市正式启用自建基础教育学籍管理网络系统(以下简称“市网”)以来,市网对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的规范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全国学籍系统二期上线、市网承建公司运维力量薄弱,现阶段市网已不能完全满足学籍管理日常操作需要,经广泛调研,决定将我市义务教育学籍管理操作从市网转回江苏省基础教育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网”)。

一、省网网址:https://{域名已经过期}/uids/index.jsp

二、网络转接步骤安排

为使学籍管理操作顺利转回省网,转接分三步骤进行:

步骤一:市网流程清理。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再进行学籍异动提交,做好流程记录,未发起和失败的流程后续转移至省网操作。426日前各校办结所有学生转出流程。427900,市网禁止各校账号“学籍异动”提交权限。427日前,区管完成所有学籍异动审批。427日后,市网清理全部未结束流程。

步骤二:省网操作培训。510日前,在市教育局召开省网学籍系统操作培训后,各辖市区组织对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员进行省网操作培训。

步骤三:省网账号对接。区管在省网为各校学籍管理员启用原有管理账号,重置密码(省网规定重置不能统一改为一样的密码,至少是字母加数字的6位密码,新建校需新建管理员账号、密码),并将账号密码下发对应学校,于514日前下发完成。

三、转回省网后核对数据信息

学籍管理操作转回省网后,为确保省网数据真实有效,需及时核准、补录学籍系统数据信息,以确保在校生学籍准确无误,确保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真实准确。

1.学生学籍人数比对

为确保高一级学校学籍注册工作顺利进行,520日前所有小学、初中校通过导出省、市网学籍数据,比对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全国学籍号、省内学籍辅号四项数据,完成六、九年级学生省、市网人数比对。不得仅做全年级学生人数的绝对数比较。若省、市网学生人数不一致,须查明原因,经所属区管审核后,按如下办法处理。

1)在校正常就读的学生。市网有学生学籍而省网无学籍,核查原因属于此前跨省转学失败、学籍仍在外省的学生,及时发起跨省转入流程,于522日前在省网完成提交且由区管完成审批。如省网已有学生学籍而市网无学籍,则省网数据无误,无需处理。

2)已转学离校的学生。如省网学籍已转走而市网未转走,上报区管请求删除市网学籍。如省网有学生学籍而市网没有,经全国学籍查询后若学生学籍确在江苏、未成功转出,学校应联系学生家长重新发起转学。

其他年级学籍信息数据比对在615日前完成。

2.监护人信息更新

核查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学生监护人信息,此前未成功更新的监护人信息,利用省网“批量更新”功能,完成更新。监护人信息更新工作在615日前完成。

四、具体日程安排

 

期限

内容

负责人

备注

424

学校管理员在市网停止提交学籍异动

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员

426日前

办结所有学生转出流程

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员

427

暂停使用市网,市网禁止“学籍异动”提交功能;办结学籍异动审批。

市教科院;区管

510日前

召开省网操作培训会

各辖市区教育局

514日前

省网账号启用、密码重置,且下发至各校

区管

520日前

完成省、市网六、九年级学籍人数比对

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员

522日前

完成跨省流程提交和审批

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员和区管

615日前

完成其他年级学籍人数比对;完成监护人信息更新

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员

19年秋季学期

开学新生注册工作在省网进行

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员和区管

五、相关要求

1、规范操作。各辖市区学籍负责人,在本区域省网操作培训会议前,不得将省网账号下发,以防学校因不熟悉系统造成操作失误。省网账号对接完成后,各地各校需规范操作,确保省网数据真实有效。

2、认真核查。数据信息涉及学生和监护人个人隐私,各地各校在数据核查比对中发现问题,需认真查找原因,及时向区管寻求帮助。区管需认真把关,以确保对症下药、操作规范。

3、保质保量。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需负起指导和监督职责,帮助学校高质量完成学籍操作迁移和数据核查工作,确保本次工作结束后省网数据真实准确。

4、按时完成。各地各校应根据通知要求和学校实际安排核准、更新等相关事宜,确保此次学籍管理操作迁移和后续核准、更新事宜按时间节点顺利完成。2019年秋季学期新生注册工作将在省网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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