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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开展警校共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8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沈浩良

关于进一步开展警校共建工作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为加强校园安防建设,推进全区平安校园深化建设、积极创建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区,按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将进一步开展好警校共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镇、开发区、街道要指导好学校与当地公安部门开展好警校共建活动。

二、区公安分局要动员组织各地派出所民警深入学校,指导配合学校推进校园安防、消防建设,开展“护校安园”行动,进一步加强校园警务室或校园“110”建设,指导督促学校按要求设置保卫机构、配齐配强安保人员;同时指导各校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

三、各校要为民警值勤、开展护学行动提供方便,在护学岗、校园警务室提供必要的条件。

四、各校要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互通安全保卫信息,经常开展学校安全检查,加强校园安全防范。

五、各校要在公安部门的指导下,加强保安员队伍规范管理,开展教师护校队、家长志愿者培训,建设好三支护学护校队伍。

六、学校要为执行警务的民警提供帮助。有民警的孩子在校就读的,民警因执行警务不能准时来接孩子时,学校要创造条件,临时看护孩子,直至孩子被接走。具体方式,学校要与当地公安部门主动协商。

七、各校要由一名校级领导负责共建工作,并明确一名联络员。请各校于9月12日下班前将《学校开展警校共建工作人员名单》报区教育局办公室。电子信箱:wjeduaq@{域名已经过期}。

 

附件:学校开展警校共建工作人员名单

 

 

常州市武进区学校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

 

                                                           

常州市武进区学校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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