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中心小学学生请假制度
为了严格教育教学管理,保障学生的学习安全和学习权利,特制定本请假制度,要求全体师生遵照执行。
1.学生在校期间,应集中精力认真学习,努力做到不请假,不缺席。因病、因事必须请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2.学生因事(病)请假时,填写规范的请假条,家长签名。超过一周的请假手续要存入学生档案;超过3个月的请假时间,家长有休学意向的,要按规定到教导处办理休学手续。
3.急病、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时,可电话向班主任请假。
4.请假后需续假的,要按规定补齐请假手续。
5.学生因事请假,应从严控制。特殊情况下可酌情准假。请假审批权限: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两天、三天由学区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由教导处批准,并告知校长室。
6.学生须按时参加期末考试。如有特别重大原因不能参加,须到教导处请假。其他原因的请假,取消本学期的各种评优评先。
洛阳中心小学学生请假条
年级 班学生 :
因 的原因,需向学校请假 天( 月 日到 月 日)。
请 假 人:
请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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