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通讯员:
为切实提高洛阳中心小学通讯报道质量,展现洛阳教育良好风貌。根据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全校通讯员在写通讯报道时时刻注意:
1.不出现我校;
2.开头要写洛阳中心小学全称,后面一律写学校;
3.不出现亲自,莅临、指示、重要讲话等恭维领导的话语;
4.不出现相关人员职务混乱和职务不明出错现象;
5.不准出现频繁点出学校校长、主任姓名的话语,对于点明领导要坚持职级最高的同志写到的原则;
6.不要再出现散文体;
7.新闻时效过三天就不要报道;
8.教师党员活动、工会活动、学生社会实践不能写成景点旅游;
9.不许出现小标题、题记、后记以及散文体报道;
10.对于领导讲话在报道中摘要,必须要局领导,科室负责人原则上不能出现讲话内容的摘要;
11.活动中各类讲话,不能出现1.2.3.4.……这样的概括性小标题,采用整合句式不能简单罗列;不能出现首先、然后、接着、最后这样表示次序的词;
12.照片拍摄要清晰,要平稳,人物切忌歪斜,要突出重点,不能放同类照片2张以上,一次发送至多不超过8张照片,力求选出典型;
13.照片中不能出现水果、香烟、打电话、相互讲话、玩手机等与活动无关的画面;
14.区级及以上活动标题21字,其他活动标题17个字;
15.标题三号黑体,正文字体为小四宋体,首行缩进2个字,行间距固定值23磅;
16.通讯报道结尾不要出现夸大活动效果的语句,例如此次活动将促进学校怎么怎么样,XXX领导的讲话将使学校怎么怎么样;
17.报道结尾右下角必须写好(洛小通讯组 撰稿: XXX 摄影: XXX 审稿: XXX) ;
18.通讯报道发布,校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必须严格把关,办公室只对新闻报道的整体内容以及格式等小细节作适当修改,如出现以上问题,通讯报道一律退回不发。
洛小办公室
201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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