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中心小学苔花文学社章程
第一章
1.文学社名称:苔花。取自袁枚诗《苔》: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苔藓的花就像是米粒般大小,但是它也如牡丹一般有尊严的开花。
2.社团理念:快乐学习,快乐作文。
3.社团宗旨:拓宽学生视野,丰富课余生活;发挥学生特长,培育文学新苗;激发学生兴趣,提高鉴赏能力;推进语文课改,提升教学质量;深化素质教育,促进全面发展;繁荣校园文化,为校增光添彩。
4.社团性质:学校直接领导下统一组织起来的指导学生从事基础写作和启蒙性文学活动的群众性团体。
1. 经语文老师推荐,有报名意向的同学交个人作品及入社申请表到文学社,再经文学社批准,即可成为文学社成员;参加各种征文比赛获奖并有意愿参加的同学可直接申请进入文学社,成为社员。
2. 社员应自觉遵守文学社章程,按时参加文学社活动,自觉进行课外阅读和协作实践,并积极写作,向我校《苔花》文学刊物及其他文学刊物投稿。
1.凡本校学生承认本社章程,品德端正,愿参加本社并积极工作,服从领导,遵守纪律,均可申请加入本社。
2.会员有以下权利:
①参加文学社的会议和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接受教育和培训。
②在社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③会员作品,优先被指导老师推荐报刊发表。
3.会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①积极参加本社活动,不断提出可行的活动议案。
②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全面发展,起模范作用。
③在文学社主办的活动中,主动积极,严守纪律,树立良好社风。
④每位会员每学期至少发表一篇文章。
⑤社员因升学、转学、休学或退学等情况要退出文学社的,应提前向文学社提交书面退社申请,办理退社手续。经批准后其社员权利即时自动取消。
1.
2.定期开展读书读报活动,交流读书心得。
3.举办各类启蒙性文学活动,增加对文学的认识。
4.由指导老师主讲,邀请兄弟学校老师讲座,适时安排优秀社员交流成功经验。
5. 每学期组织社员参加作文竞赛,交流写作体会。
6. 定期出版文学社社刊。
7. 凡本社社员每逢寒暑假必须亲手制作一期手抄报。
1.本社定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改进,不断提高。
2.对社员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者,给予表扬和奖励,授予“优秀社员”称号,颁发证书。
3.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4.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苔花文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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